
构建适应未来产业发展的金融体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我们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勇于打破路径依赖和制度壁垒,推动金融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五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指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特别是要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此审视并前瞻性地规划未来产业发展,并构建与之相匹配的现代化金融体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未来产业代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塑造国家竞争新优势、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场域。它以其颠覆性创新、高风险长周期、知识资本密集等特征,对传统以银行信贷为主导、偏好抵押担保和稳定现金流的金融体系提出了挑战。因此,必须以《公报》和“十五五”规划建议为指引,深刻把握金融与实体经济,特别是与未来产业之间的辩证关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一个能够创新引领、有效支撑、精准灌溉、审慎监管未来产业发展的现代化金融体制。这不仅是金融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关乎国家长远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
未来产业对金融体制的核心诉求
《公报》指出,要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而“十五五”时期我国产业发展从传统要素规模扩张转向前沿科技的颠覆性创新驱动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这既是中国产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又与国家间前沿核心产业的激烈竞争态势高度相关。未来产业作为由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科学、空天科技等前沿技术群突破与交叉融合催生的全新业态,其内在特质对构建于工业经济时代的传统金融体制构成了深刻挑战,其崛起本质上要求一场深刻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一个能够有效适配其独特风险—收益特征的现代化金融生态体系。
(一)未来产业的本质特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未来产业是受前沿技术推动,以满足经济社会不断升级的需求为目标,代表科技和产业长期发展方向,对国民经济形成重要支撑和带动,当前尚处于孕育孵化阶段的新兴产业,正如《公报》指出的那样,它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产物。未来产业并非线性技术进步的产物,而是技术—经济范式更迭的前兆。其核心特征决定了它与传统产业在融资需求上存在根本性差异。第一是颠覆性与不确定性。未来产业必然具有风险性质的质变与“奈特不确定性”,其核心在于“创造性毁灭”。这与传统产业中可通过历史数据建模的“风险”有本质区别,更接近于不可事前测量的“不确定性”,即无法被度量和保险的未知。第二是技术路径“锁定效应”尚未形成,市场应用的“网络效应”尚未显现。在颠覆性创新领域,任何基于过去趋势的外推预测都可能失效,“基于历史财务会计信息的估值模型存在严重的‘功能锁定’现象,其决策相关性显著降低”(Sloan, R. G,1996)。传统金融机构依赖的抵押品和稳定现金流贴现模型在此近乎失灵,暴露出其在应对未知不确定性方面的内在缺陷。因此,未来产业要求金融体制要有提前适应不确定性的审慎管理机制、弹性运行机制、普惠发展机制、穿透监管机制。
(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公报》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因此,中国的未来产业将以实体制造业为基础,其发展将跨越从基础研究到商业化的“死亡之谷”,这一过程不仅需要巨量投资,更关键的是要求资本具备超长的周期耐心。在基础研究和早期应用阶段,其投资具有典型的公共品性质和正外部性,私人资本往往因难以独占收益而投资不足。为此,中国金融市场在提供“耐心资本”方面应克服中长期的结构性短缺,尤其是要鼓励形成能够承受基础科学研究长期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资本。这种资本和未来产业“时间维度”上的错配,是制约未来产业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首要金融瓶颈,如果事先能够在金融信贷体制的时间安排上前瞻性地匹配好未来产业基础研究、实验室成果转化、商业化落地的周期,通过长短贷、错峰贷、孵化贷等方式向未来产业各发展阶段注入必要的流动性支撑,特别是支持《公报》要求的“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的产业类型,并适度匹配未来产业链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发展未来产业对应领域的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市场。那么,基于未来产业的金融体制也可以逐渐建立起来。
(三)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
未来产业的核心价值载体是知识产权、劳动力和数据资产等资产。这类资产具有非排他性、价值易逝性以及产权界定复杂性等特点,导致其难以作为合格的信贷抵押物。同时,其价值评估高度依赖于对未来技术前景和市场地位的预期,而非当期会计利润。这导致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估值困难。对于以专利为核心的科技企业,传统资产评估方法面临重大挑战,其价值实现高度依赖于后续研发的成功和商业生态的构建,这使得现金流预测充满变数。这种“资产形态”的转变,要求金融体系从“资产抵押”逻辑转向“价值发现”逻辑。因此,要按照“十五五”规划建议要求,不断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一是需要构建与知识经济、创新经济特征相匹配的金融基础设施:商业银行应突破“典当思维”,发展技术估值能力和产业认知能力,建立针对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模式。投行机构需深化产业研究能力,通过全生命周期陪伴帮助企业实现价值结构化。风险投资机构要专注细分领域,培育技术洞察力和生态构建能力,成为创新企业的战略合伙人。二是各类金融机构应当形成协同创新网络:商业银行提供基础融资与结算服务,券商专注资本运作与价值发现,创投机构深耕早期孵化和产业赋能。这种专业化分工需要配套的监管创新,包括建立无形资产登记公示平台、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机制。同时要鼓励“投资投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的混合融资模式,发展具备技术尽调能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三是构建高水平的“科技研发—未来产业—金融循环”。通过金融机构体系的结构性改革,打通知识资本化通道,使金融资源精准流向最具创新活力的领域,最终实现科技、产业与金融的高水平循环。
(四)构建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资本市场
《公报》指出,要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未来产业的竞争,不再是单个企业间的竞争,而是创新生态系统之间的竞争,是建设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经之路。这个由“政产学研金服用”构成的复杂网络,要求金融资源能够渗透并滋养整个生态,而不仅仅是支持其中的龙头企业。金融的支持需要从“点对点”的融资,转向“系统性”和“网络化”的赋能,以实现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的目标。这要求金融机构具备识别和投资于整个创新网络的能力,理解集群内知识溢出、技术扩散和协同创新的动态过程,从而提供覆盖创新链全过程的综合性金融解决方案。因此,必须按照“十五五”规划建议的要求,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首先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增强北交所、科创板等市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放宽对无形资产占比高、研发投入大的科技企业的上市门槛,使其能更便捷地获得权益性融资。其次,必须推动投资与融资功能的协调发展。一方面,鼓励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入市,引导机构投资者从“交易博弈”转向“价值共创”;另一方面,丰富股债结合、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满足创新主体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风险管理和资金需求。最后要通过制度创新引导金融资本进行“系统化配置”。使其不仅投资于单个企业,更能有意识地投资于创新网络的关键节点和链接,促进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在生态内高效循环,从而真正支撑起国家在未来产业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以“金融向实”赋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公报》指出,应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因此,未来产业对金融体制的诉求,本质上是对传统金融功能的一场系统性升级,其核心是克服因制度、结构和理念滞后导致的“金融抑制”,鼓励“金融向实”,增强国家产业创新能力。
(一)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
未来产业要求金融体系具备对“创新不确定性”的定价和管理能力。这并非简单地提高风险偏好,而是需要发展出一套全新的风险管理范式。包括:利用金融科技手段进行多维度、实时动态的风险监测;发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能够通过组合投资来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创新运用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品进行风险对冲。其目标是将不可保的“不确定性”转化为可管理、可交易的“风险”,实现金融资源在更高风险维度上的有效配置。要按照“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关于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体系的要求,着力构建与这一目标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实现金融支持自主创新。一是利用金融科技赋能动态风控。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对知识产权、研发活动进行多维度、实时化的风险监测与评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大力发展多层次的风险吸收市场。培育壮大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能够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的机构投资者;积极发展知识产权交易、科技保险市场,并创新运用期权、收益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为未来产业的长周期、高波动性提供风险对冲工具。三是构建一个风险可计量、可交易、可分散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它能够在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提升整个金融体系对前沿创新的承载能力和定价效率,引导资本敢于、善于投向充满不确定性的创新领域,为未来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二)扩大有效投资实践“金融向实”
《公报》明确要扩大有效投资,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而实现有效投资必须破解长周期融资困境,关键在于培育“耐心资本”。这要求从金融供给端进行结构性改革。要大力引导保险资金、养老金、主权财富基金等天然具有长期负债特性的机构投资者成为VC/PE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或直接进行投资。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不仅是其自身保值增值的需要,更是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服务国家“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的关键举措,尤其是有利于破解资金的脱实向虚取向,让“城乡、产住、行学、医养、文旅”等领域的投资体制机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串联起来,质言之,金融向实即金融向稳。同时,需要在政策上设计激励相容的机制,如税收优惠、让利条款等,鼓励民间资本进行长期投资,矫正其短期逐利倾向。
(三)构建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
未来产业的成长轨迹要求一个无缝衔接、功能互补的融资生态。这需要超越单一的债权或股权融资模式,构建一个多元化的“融资工具箱”,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应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与之匹配的金融支持:种子期和初创期依赖天使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和风险投资;成长期引入私募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和投贷联动;成熟期则依托科创板、创业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证券化,并辅之以并购贷款、公司债券等工具。这种“多元化”诉求,是对金融功能在不同时空节点上的精准配置要求。要尽快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关于“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的要求。一要强化前端供给,激活创新源头。大力培育天使投资群体,优化政府引导基金让利与容错机制,鼓励风险投资敢于“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解决种子期与初创期的“跨越创新峡谷”问题。二要畅通中期接力,支撑快速成长。积极发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产业投资基金等混合型融资工具,打破成长型企业对传统抵押物的依赖。深化新三板改革,发挥其作为“小巨人”企业孵化器的作用,为迈向公开市场奠定基础。三要完善后端通道,实现价值循环。持续提升科创板、创业板等市场的包容性和效率,使其成为成熟期企业证券化的主阵地。并配套发展并购贷款、公司债券等工具,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产业链,完成从“幼苗”到“参天大树”的整个成长周期。这一多元化链条的构建,本质是让金融资源能够伴随企业整个创新征程,动态满足其差异化的资本需求。
(四)重塑以未来价值为核心的估值体系
金融市场的核心功能在于定价。要按照《公报》要求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这要求估值体系从锚定“过去绩效”和“有形资产”转向锚定“未来成长”和“无形资产”。需要推动会计准则改革,探索如何在财报中更合理地反映研发投入、劳动力和数据资产的价值;需要发展基于实物期权理论的估值模型,以捕捉企业持有的“增长期权”价值;需要培育一批深刻理解产业技术路线和专业领域的分析师与投资机构,以其专业判断减少市场的信息摩擦,引导资本更准确地流向最具潜力的创新领域。
构建面向未来的创新性金融体制
综上所述,未来产业的四大特征“颠覆性、长周期性、轻资产性和系统化”从风险、时间、资产和组织形态四个维度,对传统金融体制提出了挑战。其对金融体制的新诉求“安全高效、金融向实、投融协调和估值未来”共同指向了一个更加深化、更加复杂、更具弹性的现代化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这不仅是技术创新的内在要求,也是金融体系自身实现从服务于要素驱动向服务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历史必然。在“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际,要按照理论先行,路径优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方式构建适应未来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金融体制。
(一)理论先行:金融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演进
《公报》指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金融体制的演进亦复如是,构建适应未来产业的创新性金融新体制,必须以科学的金融理论为指导。金融发展理论指出,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阶段必须相适应。随着我国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金融结构也必须从银行主导型向产业孵化型和市场主导型渐进演变,并发展出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金融创新理论告诉我们,金融创新是对监管、技术、竞争等外部环境变化的反映,金融组织的社会经济职能将逐渐“进化”为资金资源配置中介和风险资源配置主体双重角色。应主动营造鼓励服务于实体经济创新的金融创新的政策环境,通过产品、技术、制度和市场创新,破解未来产业的融资瓶颈。金融监管理论(从机构监管到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再到如今的穿透式监管和宏微观审慎结合)则要求我们建立一套既能有效防控风险,又能包容审慎、激励相容的监管框架,特别要按照“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的,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建议监管机构及时开展调研和前瞻性研究,为现代金融理论创新适应未来产业发展做好充分准备。
(二)路径优化:以金融强国建设“五篇大文章”为依托构建金融新生态
为支撑未来产业发展,我国金融体系必须以“十五五”规划建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强国”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进行一场深刻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起一个功能健全、服务精准、风险可控的金融新生态。其核心实施路径如下:
一是以科技金融构建未来产业资本供给体系。面向“十五五”时期大国科技竞争的新态势,必须将科技金融提升至核心战略高度,系统性地构建一个能够陪伴未来产业穿越“发展瓶颈”、攀登“创新高峰”的资本供给生态。这要求我们超越简单的资金支持逻辑,转向一种深度嵌入创新链条、动态适配产业需求的“价值共创”模式。强化耐心资本的“战略先导”作用,攻克早期风险关口。落实国有创投机构在投资硬科技早期项目时的尽职免责容错机制,解决“不敢投”的激励问题。优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向基础研究、概念验证等市场失灵环节,扮演创新“策源地”的投资角色。深化资本市场“基石功能”改革,畅通价值实现通道。重点提升对科技企业创新独特性的制度包容性。持续优化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的上市标准。推动保险、年金等长期资金入市,为科技企业提供从成长到成熟、从上市到并购的全方位资本服务。推动银行体系“深度转型”,实现信贷服务精准补位。
二是以绿色金融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公报》指出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增强绿色发展动能。这不仅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更是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抢占全球绿色科技制高点的战略举措。当前亟须推动绿色金融从支持传统环保产业,向服务能源革命、绿色技术、循环经济等未来产业全面升级。建立精准的绿色未来产业标准与信息披露体系。制定覆盖氢能、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国家标准,要求重点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环境风险与碳足迹信息,为金融机构识别、评估和管理绿色资产提供清晰依据,从源头上防范“洗绿”风险。创新符合未来产业特征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股权投资,引导创投基金专注清洁技术、低碳材料等硬科技赛道。深化银行“转型金融”服务,为高碳行业的技术革新提供阶梯式、条件优惠的转型贷款,支持其绿色低碳改造。构建政策激励与风险缓释的双轮驱动机制等。
三是以普惠金融覆盖未来民生产业。《公报》指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促进普惠金融与未来民生产业的深度融合,响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培育文旅休闲、智能家居、现代教育、品质家政等民生经济新增长点。亟须推动普惠金融从传统的小额信贷模式,向支持智慧文旅、绿色家居、终身教育、定制家政等广泛的民生创新领域全面升级。要建立民生导向的普惠金融服务标准体系。制定覆盖民生服务领域的专项金融支持标准,建议建设民生服务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多维度的“服务信用画像”,破解融资困境。创新符合民生服务特征的金融产品体系,推广“民生服务供应链金融”模式等。
四是以养老金融支撑未来银发产业高质量发展。《公报》指出,要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十五五”时期中国人口结构将进一步深刻变革,大规模养老问题将非常突出,培育银发经济新动能已刻不容缓。必须推动养老金融从单一的养老金管理,向支撑智慧康养、老年科技、银色人力资源开发等未来银发产业全面升级。建立养老产业专项金融服务标准体系。制定覆盖智慧养老社区、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健康管理等细分领域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标准,构建“康养信用体系”。加快创新符合养老产业特征的金融产品体系。大力发展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智慧照护、老年康复科技等前沿领域。推广“养老供应链金融”。
五是以数字金融赋能未来产业服务新范式。紧扣《公报》“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要求,将数字金融全面嵌入未来产业服务体系,通过技术驱动、数据赋能,系统性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构建精准、敏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新范式。建设国家级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即“全国一体化科技企业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打破数据壁垒,整合企业、知识产权、税收、进出口数据等,将“看不见”的创新能力转化为“可评估”的信用资产。稳妥审慎地推动数字金融在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 监管层需牵头制定科技企业风险评估标准模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AI对企业技术路线、研发进度、团队稳定性进行多维度“健康诊断”,建立不可篡改的“数字资产账本”,为知识产权证券化奠定信任基石。依托数字技术,大力发展以“实体信用”为核心的现代供应链金融。 沿着真实的交易链条,以数字债权凭证等形式,安全、可信地拆分流转至上下游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一滴信用”滋养“整个生态”。
(三)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金融国家安全体系
必须贯彻落实《公报》“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精神与“十五五”规划建议关于“提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能力,严防系统性风险”的部署,让未来产业创新建立在稳健的金融国家安全体系之上。这要求构建一套既能有效激励金融资源“敢投、愿投”,又能确保风险“可管、可控”的长效机制。建立基于业务本质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必须坚持并强化功能监管与穿透式监管。监管机构需依据金融活动的本质属性而非机构类型实施监管,穿透识别最终资金流向和风险承担者,防止监管套利和风险隐匿,确保金融活水精准注入实体科技创新领域。发挥“政银保”协同效应,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散体系。中央与地方财政应联动,设立国家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给予一定比例(如30%-50%)的风险补偿。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并创新发展科技保险,构建覆盖技术创新全链条的风险保障网,为科技自强自立提供坚实的金融后盾。
“十五五”的蓝图即将展开,未来产业的竞赛已在酝酿。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其体制的先进性与适应性,直接决定了我国能否在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中抢占制高点、赢得主动权。构建适应未来产业发展的金融体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我们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勇于打破路径依赖和制度壁垒,推动金融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打造一个风险投资活跃、资本市场高效、银行信贷转型、监管智慧包容、基础设施完善的现代化金融生态体系,让金融活水能够精准滴灌未来产业的每一寸沃土,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而强大的金融支撑。
(作者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股票配资的最新消息,政治经济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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